包裹是秦墨从平南县回来的第二天到的。
    没有寄件人地址,邮戳是本市的。一个牛皮纸信封,跟钱有財寄证据用的一模一样。收发室的人打电话到档案室的时候,秦墨正在笔记本上整理海城之行的记录。他下楼取了包裹,回到办公室,关上门。
    信封里是一封信。字跡是方悦的——他见过,在方悦寄来的那张照片背面。
    “秦警官,我哥留给你的。他说,等你查到陆鸣的时候,就把这封信交给你。”
    秦墨的手指停住了。方诚。他什么时候留的信?他怎么会知道秦墨会查到陆鸣?
    他拆开信。里面是一张折成四折的纸,方诚的笔跡——瘦瘦的,一笔一画,跟委託书上的字一模一样。
    只有一行字:
    “他什么都不知道。不要告诉他。”
    秦墨看著那行字,看了很久。
    他什么都不知道。不要告诉他。方诚在说谁?陆鸣?陆鸣什么都不知道?不知道什么?不知道方诚是当年推他的人之一?不知道那五个人都死了?不知道方诚用自己的命换了真相?
    秦墨把信放在桌上,靠在椅背上。方诚在死之前就料到了。他知道秦墨会查到这个案子,会查到陆鸣。他留下这封信,不是为了解释什么——是为了阻止什么。他不想让陆鸣知道真相。
    秦墨拿起信,又看了一遍。“他什么都不知道。不要告诉他。”
    他把信折好,装回信封里,锁进抽屉。然后他拿出手机,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:“方悦寄了一封信。方诚留的。他说——陆鸣什么都不知道。不要告诉他。”
    沈牧之回覆:“他不知道什么?”
    “不知道方诚是当年推他的人之一。不知道那五个人都死了。不知道方诚死了。”
    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。“你要去找陆鸣吗?”
    “要。”
    “找到之后呢?告诉他吗?”
    秦墨看著屏幕,没有回覆。
    他站起来,走到窗前。巷子里,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,舔著爪子。阳光照在围墙上,暖洋洋的。他看著那只猫,看了一会儿。然后他回到桌前,拿起手机,打了几个字:“我不知道。”
    沈牧之没有再问。
    秦墨坐在椅子上,看著窗外。方诚不想让陆鸣知道真相。他帮陆鸣消失了,给他安排了新的生活,让他从轮椅上站起来,开了一个网店,能自己照顾自己了。然后他留下了一封信——“不要告诉他。”
    他不想让陆鸣知道,那些把他推下楼的人,都死了。他不想让陆鸣知道,他是最后一个。他不想让陆鸣知道,他也死了。他只想让陆鸣活著。什么都不知道地活著。
    秦墨闭上眼睛。他想起了方诚在信里写的那句话——“真相不是终点,是起点。”对方诚来说,真相是起点。对陆鸣来说,真相可能是终点。
    他睁开眼睛,拿起手机,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:“帮我查陆鸣的网店。我要去找他。”
    “找到之后呢?”
    “看看他。不告诉他。”
    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。“好。”
    下午,沈牧之的消息来了。“查到了。店铺叫『陆的手工皮具』,註册在清溪市,一个叫清溪的小城市,在本省西部,山区。店铺没有留地址,只留了一个邮箱。”
    秦墨把清溪市的名字记在笔记本上。清溪。离本市大约五百公里。开车要七八个小时。
    他站起来,走到窗前。巷子里,那只黄白花的猫不在了。垃圾箱旁边空荡荡的。他看了一会儿,然后转身走出办公室,下了楼。老周在值班室里看报纸,看到他下来,抬起头。
    “又要出去?”
    “嗯。去一趟清溪。一两天就回来。”
    老周没有问去干什么。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饼乾,递给秦墨。“路上吃。”
    秦墨接过饼乾,装进口袋里。“谢谢。”
    他走出档案室,上了车。他没有立刻发动,而是坐在驾驶座上,从口袋里掏出那封信,又看了一遍。“他什么都不知道。不要告诉他。”
    他把信折好,放回信封里,锁进手套箱。然后发动了车子。
    开了八个小时。
    清溪市在本省的西部,藏在群山之间。公路在山腰上绕来绕去,过了无数个隧道,终於在一个山谷里看到了城市的轮廓。清溪不大,比海城还小。一条河从城中间穿过,河水很清,能看到底下的石头。两岸的房子依山而建,高高低低的,像搭积木一样。空气很凉,带著松木和泥土的气味。
    秦墨到的时候是晚上。他找了一家旅馆住下,在路边的小店里吃了一碗麵。面是手工拉的,汤很浓,上面飘著几片牛肉和一把香菜。他吃得很慢,一边吃一边看著窗外的街。街上的人不多,偶尔有电动车驶过,车灯在湿漉漉的路面上划出一道白光。
    第二天早上,他按照网店留下的邮箱地址,发了一封邮件。他没有用真名,只写了一句:“你好,想订一个皮包。能上门看样品吗?”
    回復来得很快。一个叫“小陆”的人回了邮件:“可以。清溪市老城区,柳巷17號。来之前打电话。”
    下面留了一个电话號码。
    秦墨看著那个號码,看了很久。小陆。陆鸣。
    他拨了那个號码。电话响了几声,接了。一个男人的声音,很年轻,很平和,带著一点当地的口音。“你好,小陆。”
    “你好,我想订一个皮包。今天下午方便吗?”
    “方便。下午两点以后都可以。柳巷17號,到了按门铃。”
    “好。”
    秦墨掛了电话。他看了看手錶——上午十点。还有四个小时。
    他走出旅馆,在清溪的街上转了转。老城区不大,石板路,两边是老房子,有的改成了店铺,卖茶叶、卖竹编、卖当地的特產。柳巷在老城区的最里面,是一条窄巷子,两边是高高的封火墙,墙上的白灰有些剥落了,露出里面的青砖。巷子很安静,偶尔有猫从墙头上走过,影子在阳光中一闪而过。
    秦墨找到了17號。是一栋两层的木楼,门口种著一棵桂花树,叶子绿油油的。门上钉著一块小木牌,上面刻著“陆的手工皮具”。门是关著的,旁边有一个门铃。他没有按门铃。他在巷子里站了一会儿,看著那栋楼。二楼的窗户开著,能看到里面掛著的皮具——包、钱包、钥匙扣,整整齐齐的。窗台上放著一盆绿萝,叶子垂下来,在风中轻轻摆动。
    他站在那里,站了大约半个小时。然后他转身走了。
    下午两点,他换了衣服,把那件黑色夹克换成了普通的深蓝色外套。他不想让人看出他是警察。他走到柳巷17號门前,按了门铃。
    门开了。一个年轻人站在门后面,二十五六岁,瘦,脸色有些白,但精神很好。他坐在轮椅上,腿上盖著一条毯子。他的眼睛很亮,很乾净,像清溪河里的水。他的手指很长,指甲剪得很短,指尖上有一些细小的疤痕——做皮具的人的手。
    “你好,小陆。”秦墨说。
    “你好,请进。”陆鸣转动轮椅,让开了门。
    秦墨走进去。一楼是工作室,墙上掛著各种皮具,桌上放著工具和皮料。空气里有一股皮革的气味,好闻的,暖暖的。靠窗的地方放著一张工作檯,台上有一盏檯灯,亮著暖黄色的光。
    陆鸣转动轮椅,走到工作檯前。“你想看什么样的包?”
    “隨便看看。朋友推荐你这家店,说你手艺好。”
    陆鸣笑了笑。“你朋友叫什么?”
    秦墨愣了一下。他没有准备这个。“姓方。他说他以前在你这里订过一个钱包。”
    陆鸣的笑容没有变。“姓方?哪个方?”
    “方诚。”
    陆鸣的手停住了。他坐在轮椅上,看著秦墨。他的眼睛还是很亮,很乾净,但那里面多了一些东西——不是恐惧,不是惊讶,是一种很深的、很旧的东西,像河底的石头上长了青苔,被翻起来的时候,露出下面的顏色。
    “你认识方诚?”陆鸣的声音很平。
    “认识。他是我朋友。”
    “他——还好吗?”
    秦墨沉默了一会儿。“他死了。去年冬天。”
    陆鸣坐在轮椅上,一动不动。他的手放在膝盖上,手指微微蜷缩著。窗外有鸟叫声,远远的,一声一声的。
    “他怎么死的?”陆鸣问。
    “生病。肝癌。”
    陆鸣低下头,看著自己的手。沉默了很久。“他来过这里。2015年。”
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
    “他帮我开了这个店。教我怎么做皮具。他说——『你手巧,做这个能养活自己』。”陆鸣抬起头,看著窗外的天空,“他来了好几次。每次来都带东西。有一次带了一本书,讲皮具製作的。我还在用。”
    秦墨站在那里,没有说话。
    “他说他以前做过一些错事。”陆鸣的声音很轻,“他说他在还债。我不懂。他欠谁的钱?他说不是钱的事。他没有说是什么事。”
    秦墨看著陆鸣的眼睛。那双眼睛很乾净,很亮,像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的眼睛。方诚说的对。他什么都不知道。他不知道方诚是当年推他的人之一。他不知道那五个人都死了。他不知道方诚用自己的命换了什么。
    “他来过之后,你就一直在这里?”秦墨问。
    “对。我妈妈也搬过来了。她住在城外,帮我进货。我自己住在楼上。”陆鸣笑了笑,“能自己照顾自己了。以前不行。以前什么都靠我妈。”
    “你恨过吗?”
    陆鸣沉默了一会儿。“恨过。恨了很长时间。恨那些推我的人,恨那个学校,恨老天爷。后来不恨了。不是不想恨——是恨不动了。太累了。”
    秦墨看著他。他想起了方诚在信里写的那句话——“他什么都不知道。不要告诉他。”
    “小陆,”秦墨说,“方诚有没有留什么东西给你?”
    陆鸣想了想。“留了一封信。他说等我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再拆。还有两年。”
    “信里写了什么?”
    “不知道。没拆。”
    秦墨点了点头。他没有再问。他站在那里,看著陆鸣工作檯上的工具。锤子、裁皮刀、菱斩、边线器,整整齐齐地摆著。每一件工具的手柄都磨得发亮,用了很久的样子。
    “那个包,”陆鸣说,“你想要什么样的?”
    秦墨愣了一下。“你看著做吧。简单的就行。黑色的。”
    “好。留个电话。做好了通知你。”
    秦墨留了一个號码。他走到门口,转过身。陆鸣坐在轮椅上,檯灯的光照在他身上,暖黄色的,把他的影子投在墙上。
    “小陆。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“方诚让我告诉你——他欠你的,还完了。”
    陆鸣看著他,没有说话。他的眼睛还是很亮,很乾净,但那里面的东西更深了。
    秦墨推开门,走了出去。
    他走出柳巷,站在巷口。阳光照在石板路上,亮得晃眼。他站在那里,点了一根烟,抽完了。然后他上了车,发动引擎,驶出了清溪市。
    回程的路上,他开得很慢。山在路上绕来绕去,过了无数个隧道,天暗了,又亮了。他到家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。
    他坐在车里,没有下车。他从手套箱里拿出方诚的那封信,又看了一遍。“他什么都不知道。不要告诉他。”
    他把信折好,放回去。然后他下了车,走进档案室。
    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。看到他进来,把一杯茶推到柜檯上。“回来了?”
    “回来了。”
    “找到了?”
    “找到了。”
    老周没有问找到了什么。他点了点头,继续看报纸。
    秦墨上了楼,坐在办公室里。他拿出笔记本,翻到陆鸣那一页。在那行“方诚帮他们安排了新的身份”下面,加了一行字:“清溪市,柳巷17號。陆鸣开了一家皮具店。他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    他合上笔记本,靠在椅背上。窗外,阳光照在围墙上,把墙上的裂缝照得一清二楚。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,舔著爪子。他看著那只猫,看了一会儿。
    然后他拿起手机,给沈牧之发了一条消息:“找到了。他什么都不知道。方诚没有告诉他。”
    沈牧之回覆:“你告诉他了吗?”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    秦墨看著屏幕,想了很久。然后他打了几个字:“因为方诚说得对。他什么都不知道,挺好的。”
    沈牧之没有再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