赫尔墨斯,作为希腊神话奥林匹斯神族眾神的使者,本身却也是一个旅行者、小偷。
    在传统的希腊神话中,赫尔墨斯一出生,就偷走了阿波罗的牛群。
    但在《圣斗士》系列,这或许有些夸张,但也掩盖不住赫尔墨斯窃贼的底色。
    如今,阿波罗要和阿贝尔一起参战超神话,还不知道会在外面待多久呢。
    这长时间不在家,他真不敢保证自己养的牛群能够安然无恙。
    而阿尔忒弥斯、雅典娜、珀耳塞福涅自然是知道这些,她们几个要是愿意帮忙看著,倒也不用担心牛群丟失的问题!
    当然,如果是叶翔想吃牛肉、喝牛奶,那就算是把他的牛群全杀光了,阿波罗都不会说什么。
    反正世界那么大,又不是只有他才有牛,大不了等战后回来,阿波罗重新养一群就是了。
    但要是赫尔墨斯,那算了,阿波罗可不希望自己的心血糟践在一个小偷手里……
    时间匆匆,转眼又是三年光景。
    克里特岛上,一个俊秀的小小少年正飞在半空中,指挥著牛群在平原上吃草,其正是阿波罗小心防备的宙斯与迈亚之子——赫尔墨斯。
    “阿尔忒弥斯,別看了,我是不会偷牛的,你怎么老是盯著我不放?”
    赫尔墨斯突然对著虚空一声大喝,言语中颇为不满。
    “赫尔墨斯,我为什么盯著你,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?”
    阿尔忒弥斯自虚空中显现,两眼紧盯著赫尔墨斯。
    “你真的是多心了,我根本不需要偷牛好吧!叶翔那么好,但凡我求求他,说我要吃牛肉、喝牛奶,他会不帮我安排吗?”
    “你真是个不要脸的,就会拿叶翔当挡箭牌!而且,你也知道叶翔对你好,那半个月前,你怎么就偷了叶翔的竖琴?”
    “我……”
    赫尔墨斯的脸瞬间红了,被阿尔忒弥斯懟得无言以对。
    说起来,在传统的希腊神话中,竖琴里拉琴,其实是赫尔墨斯创造发明的。
    在偷牛事件被阿波罗揭穿后,赫尔墨斯便是以竖琴里拉琴作为交换,才获得了阿波罗的原谅。
    但在这个宇宙、这个世界,叶翔变成了竖琴·里拉琴的创造者。
    是他让竖琴这件乐器,首次出现在眾神眼中。
    叶翔閒暇之余喜欢弹琴、消遣时光,早就已经成为了生活的习惯。
    从赫尔墨斯记事认事开始,他就对叶翔的竖琴念念不忘。
    再加上叶翔弹得一手好琴,赫尔墨斯有一些想法也是在情理之中。
    而见赫尔墨斯被自己懟到无言以对,阿尔忒弥斯也是冷笑道:“怎么,继续说啊,我倒要看看,你还能说出什么邪门歪理来!”
    “你……阿尔忒弥斯,你怎么老是针对我!竖琴的事,叶翔不是已经知道了吗?他都没有说什么,还送给了我一件竖琴呢!再说了,这文化人的事,能叫偷吗?”
    赫尔墨斯有些气急败坏地说道,可惜,他这种没理还要爭三分的歇斯底里,换来的是阿尔忒弥斯进一步的鄙夷。
    果然,不要脸的傢伙就是不要脸。
    “阿尔忒弥斯、赫尔墨斯,你们在做什么?”
    “叶翔……你又去摘草药了?”
    看著叶翔背著竹篓,从远方的山丘走来,阿尔忒弥斯也是打起了招呼。
    “没办法,赫菲斯托斯的腿疾,真是愁死我了!”
    叶翔嘆了口气,脸上满是无奈。
    三年前虽然找到了赫菲斯托斯,也用神之医术给他做了治疗,但赫菲斯托斯似乎留下了无法根治的病根一样,小腿变得非常脆弱,哪怕是简单的走走跳跳,都很容易崴到脚。
    叶翔也清楚,这大概率是命运在作祟。
    可到底是自己在养孩子,叶翔也不可能不管不顾。
    现如今,除了单纯的治疗之外,叶翔偶尔也会在外面给赫菲斯托斯摘取一些强身健骨的草药。
    且每天的吃食,赫菲斯托斯也是顿顿免不了补钙。
    只不过,能够做到什么程度,叶翔心里也没有底。
    未来赫菲斯托斯是否还是会变成瘸腿的神,这个真得看他的命。
    “叶翔,您也不必太操心,赫菲斯托斯即便腿脚不好,他也会是一个了不起的主神的!”
    阿尔忒弥斯说道,她和阿波罗等人虽然都很討厌赫拉,但赫拉是赫拉,赫菲斯托斯即便是她的长子,他们却都不討厌。
    相反,赫菲斯托斯其实是一个多才多艺、且老实本分的主神。
    可以说,除了有一个不老实的妻子外,在其他方面,赫菲斯托斯都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神明。
    阿波罗、阿尔忒弥斯他们这些同父异母的兄弟,对他也是非常信赖和喜欢的。
    而有著歷史记忆的阿尔忒弥斯也很清楚,赫菲斯托斯的腿脚大概率是好不了的。
    所以,她並不希望叶翔在赫菲斯托斯腿脚上的事太过操劳,因为那並没有多大意义。
    “好了,阿尔忒弥斯,不管成不成,总得努力了再说。尽人事,听天命吧!”
    “您说得对!”
    阿尔忒弥斯没有反驳叶翔的话,因为她很清楚,换成是他们出了问题,叶翔也同样会尽心尽力得帮助他们。
    “叶翔,要不,咱们杀一头,待会儿燉个牛骨汤,给赫菲斯托斯补补!”
    赫尔墨斯鸡贼道,小眼睛瞥向阿尔忒弥斯,眼神中满是挑衅。
    如果说赫菲斯托斯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孩子,那么赫尔墨斯的性格就是与之相反,机灵的同时,却又带著一丝奸猾。
    对此,阿尔忒弥斯也是冷著脸,虽然什么都没说,但是个人都能看出其中的不高兴。
    叶翔看著他们,若有所思,说道:“赫尔墨斯,你啊……换个口味吧,牛肉咱们前天不是才吃了吗?这一次,去抓点野的来吧!”
    “那行!叶翔,我知道哪里有松鸡,我抓两只回来燉汤,你觉得怎么样?”
    “你还知道哪里有松鸡?”
    叶翔有些惊讶,赫尔墨斯却是笑道:“当然了!叶翔,你別看我小,其实我已经逛遍了世界各地。就连哈迪斯的冥界、波塞冬的亚特兰蒂斯、还有父神的天界·奥林匹斯神山,我都去过了!哪儿有好东西,我都知道!”
    “那行,你去吧!”
    “好嘞!”
    赫尔墨斯笑道,隨后一溜烟,瞬间便是消失不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