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音不大,闷闷的,像有人往地上扔了一袋麵粉。
    世界安静了。
    范鹤霄摔在地上,胳膊肘磕破了皮,血珠渗出来。
    他不觉得疼。
    他爬起身,回头看。
    父亲躺在地上。
    母亲也躺在地上。
    货车停在前方不远处,司机从驾驶室里爬出来,腿在发抖。
    周围的人围了过来,越来越多,像一群蚂蚁围住了两只倒下的虫子。
    范鹤霄站在原地,看著那些人的腿——有穿西裤的,有穿裙子的,有穿运动鞋的,有穿皮鞋的。
    那些腿在他面前移动、交错、遮挡住他的视线。
    他看不到父亲和母亲了。
    他只看到地上有一摊血,在慢慢扩散。
    红色的,刺目的,在灰色的柏油路面上格外扎眼。
    他站在那里,没有哭,没有喊,没有动。
    过了很久,有人发现了他。
    “这孩子——是那家的孩子吧?”
    “天吶,他还在这儿站著——”
    “谁去把他带过来?別让他看——”
    一只手伸过来,把他拉走了。
    他回过头,看著那摊血越来越远,越来越模糊,最后消失在人墙后面。
    范鹤霄有些不受控制的在那小小的的身体里飞出来。
    不过一瞬间的事。
    他的魂体已经站在不远处。
    他看著小时候的自己茫然站在那里,沉寂的心有些触动起来。
    他想走过去,蹲下来,抱一抱那个孩子。告诉他——会好的,一切都会好的。
    但他动不了。
    他的脚像被钉在了地上,他的身体像被什么东西定住了。
    他只能看著。
    画面开始旋转。
    时间在飞速流逝。
    周围的景色开始飞速流动起来,绚烂诡异的画面让范鹤霄的大脑有些不適。
    待稳定之后。
    他看到了医院走廊惨白的灯光,看到了一张白布盖住了两张熟悉的脸。
    他也看到了小小的自己茫然无措的站在太平间外面。
    一个胖女人,穿著黑色连衣裙,站在太平间前,脸上的表情不是悲伤,是算计。
    他被带走了。
    带到一个陌生的城市,一个陌生的房子,一个陌生的房间。
    房间很小,堆满了杂物。
    墙角有蜘蛛网,床单是別人用过的,上面有洗不掉的黑渍。
    胖女人是他的远房亲戚,他应该叫她“表姨”。
    表姨夫是个瘦高的男人,沉默寡言,脸上有一颗黑痣。
    他们有一个儿子,比他大三岁,胖得像一个球。
    他在这户人家住了半年。
    半年里,他学会了三件事——挨打、挨饿、看眼色。
    表弟偷了家里的钱,诬赖是他偷的。
    表姨从厨房里抽出一根擀麵杖,把他从房间里拖出来,按在地上打。擀麵杖落在他后背、屁股、大腿上,发出沉闷的声响。
    他没有哭。
    不是不疼——是不敢哭。
    他哭过,第一次挨打的时候,他哭得很厉害。
    表姨打得更厉害了,一边打一边骂:“哭!哭什么哭!你爸妈死了你都不哭!你装什么!”
    从那以后,他再也没在这个家里哭过。
    范鹤霄站在墙角,看著那个蜷缩在地上的孩子。
    他想走过去,把那个孩子抱起来,告诉他——你不会在这里待太久的。你会逃出去,你会遇到好人,你会活下来。但他动不了。
    画面继续飞速转动。
    那是一个深夜。
    月很亮,照在窗台上。
    那个孩子从床上爬起来,赤著脚,穿著那件破旧的睡衣,拉开房门。表姨和表姨夫睡得很沉,鼾声此起彼伏。
    表弟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,嘴角流著口水。
    孩子轻手轻脚地走过客厅,拉开大门。
    门没有锁。
    他走出去,把门轻轻带上。
    夜风很凉,吹在他光裸的小腿上,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    他赤著脚走在柏油路上,脚底板被石子硌得生疼,但他没有停。
    他走了一夜,从天黑走到天亮,从天亮走到天黑。
    饿了翻垃圾桶,渴了喝路边的自来水。
    第三天,他饿昏在了一座桥底下。
    醒来的时候,他躺在一张乾净的白床上,被子是白色的,枕头是白色的,房间里有一股消毒水的味道。
    一个穿著白大褂的女人坐在床边,低头看著他。
    “你醒了?”女人的声音很轻,很温柔,“你叫什么名字?家在哪里?”
    他没有说话。
    从那以后,他就住在了孤儿院。
    范鹤霄看著那段记忆。
    看著那个孩子在孤儿院里长大,被人欺负,被大孩子抢走饭盒,被关在厕所里,被推到墙上撞破了额头。
    周围的景色继续飞速转动。
    流光溢彩的景色让范鹤霄已经適应了。
    他上了学,成绩一般,不爱说话,没什么朋友。
    他考上了大学,离开了那座城市。
    大学里,他认识了几个朋友,一起喝酒,一起打游戏,一起在操场上吹牛。
    他交了一个女朋友,笑起来有两个酒窝,喜欢穿白色的裙子。
    他以为日子会好起来的。
    那天下午,他提前下课,想去女生宿舍楼下等她。
    路过学校门口的宾馆时,他看到了那辆熟悉的电动车——那是她室友的车。
    他站在马路对面,看著那辆电动车,看著宾馆的旋转门。然后,他看到了她。
    穿著一件他没见过的裙子,挽著一个男生的胳膊,走进了宾馆。
    他没有衝过去,没有打电话,没有发消息。
    他站在马路对面,看著那扇旋转门慢慢停下。
    然后他转身,走了。
    没有哭,没有闹,没有任何反应。
    像四岁那年一样。
    范鹤霄看著那个背影。
    瘦削的,穿著洗得发白的t恤,背著一个旧书包,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,像一滴水匯入了河流。
    他毕业了。
    找到了工作。
    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,做策划。
    他很努力。比任何人都努力。
    他完成了一个又一个项目,方案写得比谁都好,创意比谁都新。
    但他的名字从来没有出现在匯报的ppt上——取而代之的,是主管的名字,是同事的名字,是那些什么都没做、只会在最后关头抢功劳的人的名字。
    他加班,通宵,周末不休息。
    他的工位在角落里,旁边是垃圾桶,头顶是一盏闪了半年的日光灯管,一闪一闪的,像一只坏掉的眼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