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问题算是问到点子上了。
    金胜当然知道宋佳怡这么做是为了什么。
    但眼下还不是打草惊蛇的时候。
    毕竟龚锦玉这个相关人士还坐在对面。
    特別是现在下巴微抬,略显得意的样子。
    差点没给金胜看乐了。
    “这位检察官,你知不知道在刑事诉讼中,我们作为被告一方,只需要提出合理的疑点就行。”
    “至於查清楚真相,给出確凿的证据,那是治安机关跟你们检察署的事情。”
    “我现在是不是可以反过来问你。”
    “宋佳怡一开始欣然赴约,先给了陆敏宇能上手的错觉。”
    “然后再故意装醉,到了房间后又拒绝並反抗,等到第二天一早才报警。”
    “我非常怀疑.....她是在故意设局陷害陆敏宇。”
    “另外还有一点,治安机关为什么在办案的时候,没去找顾灵波进行询问。”
    “作为单独跟两人在一个环境中待过半个小时的人,他的口供难道不重要吗?”
    “这是玩忽职守,还是说刻意忽略。”
    “看来等会议结束后,我得去一趟市治安局反应一下情况了。”
    李睿聪有点目瞪口呆。
    他完全没有想到,金胜竟然用『斗转星移』这一招。
    把自己丟出去的子弹又射了回来。
    太无耻了。
    来之前就知道金胜厉害,却没想到会这么难缠。
    善於利用法律法规来反击,说词还一套一套的。
    合议庭几个法官又怎么会看不出来,公诉方从一开始就被金胜一方给压制了。
    关键是提出的疑点並没有空口白牙,乱说一通。
    有些甚至弄了证据过来『加强』攻击力。
    这下难搞了。
    龚锦玉此时又开始牙疼了。
    她很清楚,一旦案子被金胜搞成『无罪』,百分百会反过来追究宋佳怡的『诬告』责任。
    谁知道她能不能扛得住。
    仔细思考了一下后,龚锦玉有点底气不足的开口道:“金律师,光凭一个代驾司机的口供。”
    “以及视频中宋佳怡用手撑了一下,你就说她是在装醉,是否有点过於武断了。”
    “酒店大堂、电梯、走廊这三处监控中,她的醉態可是看得明明白白、清清楚楚的。”
    “我不相信她能装得如此完美。”
    金胜笑著摇了摇头道:“龚检察官,你有空还是再多仔细看看卷宗吧!”
    “或许去酒吧实地走访一下也行。”
    “最好去问问医疗方面的专家,一个人在醉酒后会怎么样。”
    “到底是反应迟钝,还是能在瞬间躲避碰撞。”
    “至於代驾司机顾灵波的口供,看似有点薄弱。”
    “可实际上只要调取行车记录仪,用上面的时间跟宋佳怡的通话记录对照一下。”
    “几点几分几秒呼入,状態是怎样,全都一目了然。”
    这下龚锦玉彻底没声音了。
    看著场面又一次陷入到安静中,主审法官桂楚寧不得不出来控制一下了。
    “咳....公诉方,眼下离开庭还有段时间,你们最好再去查一下。”
    “儘量把受害人是否『装醉』这一点搞搞清楚。”
    “有必要的话,法院也可以提前介入。”
    “如果需要延期开庭,记得提前进行申请。”
    “懂了吗?”
    龚锦玉点头道:“谢谢桂法官。”
    金胜嘴角抽了抽,这个偏架拉的....太赤裸裸了吧!
    早知道自己就不来参加了。
    可没办法,人家才是『一家人』。
    不像那些主播,嘴上喊著『家人』,心里却恨不得把你兜里钱包给掏空。
    但凡你要嫌东西贵,还会问你为什么自己不去努力奋斗。
    扎心了,老铁.......
    田青川很明显是看到了金胜的小动作,嘴唇抿了一下,差点没笑出声。
    桂楚寧这时候又继续说道:“被告人律师,你对於剩下的证据,还有没有需要討论的。”
    “没有了。”
    金胜哪里还敢继续说下去,还是儘快把会议走完吧!
    “行,那就先总结一下吧!”
    “我们今天暂时梳理出了案子的两个爭议焦点。”
    “第一:两人是否有过明確的『交易』约定。”
    “被告人因为遵循这一点,所以才把受害人带去了酒店。”
    “第二:受害人被带走的时候,当时是否处於醉酒状態。”
    “如果不是.....那她为何会报警,里面存不存在『诬告陷害』的主观故意。”
    “除了以上两点之外,你们双方还有没有要补充的。”
    “.........”
    等金胜和张琴两人从法院出来,已经快到中午11点半了。
    看似简单的一个庭前会议,愣是搞了快两小时。
    两人刚上车,金胜便开口道:“都这个时间点了,咱们等吃完午饭再回律所吧!”
    “好的....”
    等把车驶入车道后,金胜接著说道:“对了,陆敏宇那边....你记得去给他做个庭前辅导。”
    “法庭上问什么,一切照实说就行。”
    “如果到了最后陈诉阶段,你就让他明確一点。”
    “之所以会带宋佳怡去酒店,那完全是受到了『口头约定』影响。”
    “一直都认为她是同意的。”
    “但在交易进行过程中,她却突然改变主意表示拒绝。”
    “自己见状也主动停了下来,並快速离开了房间。”
    “完全没有所谓的『侵犯』主观故意。”
    “这样就够了。”
    张琴立即应道:“好的金律,我下午会安排好。”
    “........”
    两人在路边隨便找了一家吃的,简单对付了一下。
    金胜也抽空回了几个消息。
    自己前段时间发过去的论文,《论非法侵入住宅罪》。
    有一些细节需要修改一下。
    卢忠教授认为.....金胜在文章里面的措辞,有小部分太过於犀利了。
    跟眼下的司法大环境有点对冲。
    搞不好,会引起比较大的爭议。
    比如金胜在文章中,著重强调了关於『防卫』、『责任』、『赔偿』这一块。
    甚至还引用了一个之前的案子来进行举例说明。
    小偷进来干坏事,结果主人家突然回来发现了对方,大声喊叫之下,造成对方慌张的情况下『坠楼』身亡。
    在家属告上法院后,却被判定需要『適当』的赔偿。
    金胜分析完了之后,最后结论来了句:『这不叫人道主义,而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纵容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