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远选了一片河谷地形。前面是河,两翼是丘陵。他在河面上架了三座浮桥,桥头设拒马。丘陵上埋伏了弓弩手。蛮族骑兵的优势是机动力和衝击力,那就不给你跑起来的空间。
    一万五千骑兵挤进河谷,跟饺子下锅一样。
    那一战,蛮族折了六千人,余部北遁。
    韩世忠站在山坡上看著战场,说不出话。他活了四十多年,头一回知道仗原来可以这么打。
    当晚,韩世忠在帐中摆了酒席,只请了陆远一个人。
    酒过三巡,韩世忠放下杯子,忽然问:“陆远,你成亲了没有?”
    陆远端著酒碗的手一顿。
    “我有个女儿,今年十七,生得不差。你要是没成亲——”
    “韩帅,”陆远打断他,“我已经有夫人了。”
    韩世忠愣了愣,脸上的笑僵了半拍,但很快又恢復了。他是个粗人,想事情不拐弯。既然正妻当不了,那就退一步。
    “那做个二房如何?我韩某的女儿,给人做妾是委屈了些。但你小子——我看你將来不是池中之物。我这女儿嫁给你,不亏。”
    陆远沉默了一会。
    他很清楚韩世忠这话的分量。这不只是嫁女儿的事——这是绑定。韩世忠是朝廷的人,背后站著兵部侍郎。做了他的女婿,就等於在朝廷里有了根,有了说话的底气。
    “好。”
    三天后,韩世忠的女儿韩婉清被送到了陆远营中。没有大操大办,只是简单行了个礼。韩婉清性子安静,模样清秀,进了门也不爭也不闹,规规矩矩地叫了一声“夫君”。
    陆远对她点了点头,心里想的却是別的事。
    有了韩世忠这层关係,统兵权扩大到了三千人。三千人,能做的事就更多了。
    五月,陆远开始搞火器。
    前世看的那些东西——这辈子终於派上了用场。
    硝石、硫磺、木炭。最基础的黑火药配方。这个时代不是没有火药,但用法粗糙,顶多做做烟花爆竹。没人想过把这东西塞进铁管子里,用来杀人。
    陆远找了十几个铁匠,在营地后面围了一块地方,日夜赶工。他画图纸,定规格,一次次试验。炸膛了七八回,伤了三个匠人,赵虎急得直骂。陆远不动声色,改配方,改管壁厚度,改引信。
    六月中旬,第一批合格的火銃造出来了。
    粗糙,笨重,射程不到五十步。但在这个冷兵器的时代,五十步外能取人性命的东西——那就是降维打击。
    陆远挑了两百人,专门练火銃。装药、填弹、点火、射击。四个动作反覆练,练到闭著眼睛都能做。
    七月,蛮族再次南下。
    这一回,他们碰上了完全不同的东西。
    两军对阵,蛮族骑兵照例发起衝锋。跑到一百步的时候,对面的步兵阵中突然传出一阵雷鸣般的巨响。浓烟翻滚中,冲在最前面的十几匹战马栽倒在地,后面的骑兵嚇得险些坠马。
    第二排、第三排火銃依次击发。
    蛮族人不怕刀枪,不怕弓弩,但怕这个。这种看不见的东西,伴隨著巨大的声响和刺鼻的烟雾,在几十步外就能把人从马背上掀下来——这超出了他们的认知。
    战马发了疯,骑手控制不住。衝锋的队形散了。
    后面是早已等候多时的步兵方阵。长矛如林。
    那一仗,收復失地三十里。
    捷报送往京城,朝堂震动。
    八月,又是一场大捷。九月,陆远收復了常州全境。十月,连克无锡、镇江。每打一仗,就收编一批降卒和流民。队伍从三千人滚到了一万,又从一万滚到了三万。
    十一月,朝廷的旨意下来了——封陆远为兵马大元帅,总领江南诸军事。
    韩世忠笑呵呵地把帅印交了出来,他乐得轻鬆。打仗的事让女婿操心去,他继续喝酒吃肉。
    可陆远知道,事情没这么简单。
    封赏来得太快、太重。朝廷是需要他打仗,但也在防著他。三万兵马,在江南已经是一股不小的力量。
    果然。
    十二月初,京城里传来了一些流言——说陆远拥兵自重,有不臣之心。说他在军中安插亲信,排斥朝廷命官。还有人说,他跟蛮族暗中来往,养寇自重。
    陆远听到这些消息的时候,正在打磨一根新式火銃的枪管。
    “造谣的人——有名字吗?”他问。
    手下递上来一份密报。御史中丞刘琦,兵部给事中周诚,还有一个——韩世忠那位兵部侍郎大舅子,李元直。
    陆远放下枪管,擦了擦手上的油污。
    “自家人也要插一刀。”他笑了一下,那笑容里没什么温度。
    十二道金牌是在腊月二十三那天到的。
    一天之內,十二个传令兵前后脚赶到营中。每人手里一块金牌,上面刻著同样的四个字——速回京师。
    陆远把十二块金牌摆在案上,一字排开。帐中只有赵虎和几个核心兄弟。
    赵虎瞪著那些金灿灿的牌子,脖子上的青筋跳了跳:“大哥,回去就是死。岳武穆的下场,谁不知道?”
    陆远没说话。他盯著那十二块金牌看了很久。
    帐外传来操练的声音,三万多人的大营,从早到晚都是这种动静。喊杀声、马蹄声、火銃试射的闷响,混在一起,像一首粗糲的曲子。
    “传令——”他终於开口了,“明日卯时,全军集结。”
    第二天清晨,三万將士列阵於旷野。
    陆远骑马走到阵前。他没穿甲,只是一身寻常布衣,腰间掛著刀。马是一匹黑色的大宛马,从蛮族手里缴获的,通体没有一根杂毛。
    他勒住韁绳,扫了一眼面前黑压压的人头。
    “弟兄们。”
    他的声音不算大,但旷野里安静,每个字都送得出去。
    “朝廷要召我回京。你们知道回去意味著什么。”
    底下有人喊:“大帅!不能回去!”
    “大帅!”
    “不能去!”
    声浪一层层翻起来。
    陆远抬手,声浪压了下去。
    “我陆远不是读书人,讲不来大道理。但有一件事我想明白了——这天下,不该是一家一姓的天下。老百姓被蛮子杀,被朝廷刮。种地的吃不饱饭,打铁的穿不起衣裳。凭什么?”
    他顿了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