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嘎吱——』
    久不行人的楼梯,发出吱呀的呻吟。
    张承志亲自走了下去。
    『噗嗤!』
    刀锋没入后脑的声音,沉闷而又清晰。
    从头到尾,儘管那尸鬼听到有人下楼的动静,动作变得亢奋许多。
    但它使不上力,也只是徒劳无功。
    被人轻易破了后脑。
    等张承志提刀的身影再次从楼梯口出现时,沉重而整齐的脚步声已经如潮水般涌入角楼。
    铁甲碰撞,杀气凛然。
    李煜,到了。
    他被一群亲卫甲士簇拥在中央,如眾星拱月。
    那些甲士戴笠形盔,掛垂顿项锁子垂帘,身披厚重扎甲,组成一道移动的钢铁壁垒,將李煜护得密不透风。
    张承志的目光,第一时间便被甲士正中的那道身影牢牢吸住。
    太好认了。
    甲士正中,唯李煜盔甲形制最为出彩,恍若鹤立鸡群。
    形制划分,在军中,是不得已之必须所为。
    有时候,想区分一支军队的指挥链条,只要看他们身上甲冑的繁复程度就够了。
    这,恰恰也是为了便利军卒在乱战之中。
    在缺乏囊旗,號旗时。
    也能让兵卒及时匯集在甲冑形制较为吸睛的主將周身。
    故此,主將所披甲冑,同样是一种能够稳定军心的標誌。
    李煜头戴一顶凤翅顿项盔,盔顶红缨烈烈。
    两侧鎏金凤翅迎风欲展,锁子顿项垂落至肩,护颈不漏。
    所谓的顿项,便是头盔三面垂落的护颈部件。
    可为布面、皮面,亦可为锁子构造。
    防护性能也是从布至皮,从皮到铁,隨材质提升而逐次增强。
    但凡冲阵精锐,头盔內里皆是著锁子顿项,对流矢的防护性最强。
    李煜身披的是鱼鳞细鎧,甲片层叠如龙潜深渊,日光下粼粼烁动,比周遭士卒的粗獷札甲,甲片更细更密。
    鱼鳞甲片编制,形制繁复的同时,防护力也確实要更强些许。
    许多千户武官,也不过只是鱼鳞甲罢了。
    这身行头,无声地诉说著四个字。
    幽州李氏。
    顾不得再感嘆李氏武官的財大气粗, 张承志赶忙迎了过来,抱拳揖礼。
    “大人,我等已经探明。”
    “上层尸鬼了无踪跡,看痕跡,尸鬼像是撞翻护栏跳到了城里。”
    “楼下闸门未关,但外部柵门却並未打开。”
    “下层仅余尸鬼一头,业已被我亲手毙命。”
    他言简意賅,抢在任何人之前,將最有价值的第一手情报呈上。
    情报嘛,肯定是第一手的最有意义。
    李煜的目光落在他身上,只是轻轻点了下头,却並未第一时间回应。
    眼下,安排兵卒分工明確,稳住阵脚,才是首要。
    隨即,李煜转向身侧那些仍聚在一起组阵,却又尚有些不知所措的屯卒,指著角楼两端门户下令道。
    “尔等半数,留守西墙步道门户。”
    “另半数,尔等再进十步,以盾相连,封堵角楼南墙步道门户,务必禁绝尸鬼攻入!”
    “喏——”
    紧跟著,屯卒们被队率们低声呼喝下,重新分为两队,每队约两什。
    他们各自倚著角楼门户举盾摆阵,堵塞角楼两端连通的两条城墙步道。
    布置完这一步,依旧没完。
    李煜的视线再次转向他身后的亲卫甲士。
    “李贵!”
    “在!”
    “著人上楼,弓矢援护,阻绝南墙步道,谨防有尸群衝击我军军阵。”
    “喏!”
    李贵立刻领命,点了数人,脚步沉稳地奔向楼梯。
    直到此刻,整个西南角楼的防御被安排得井井有条,李煜才终於將全部注意力,放回了眼前这个殷勤恭顺的同级武官身上。
    他打量著张承志。
    饥渴煎熬数日,形象肯定是狼狈的。
    张承志此刻依旧眼圈发黑,面色也蜡黄不已,嘴边杂乱的鬍髯里还残留著些许饼渣。
    靴子上溅到几滴不大明晰的血印,打底的黑色衣袍褶褶巴巴,皮甲也变得有些破损褶皱。
    看著不復体面,却也正常。
    对他们四人困守西墙箭塔至今,不思求变、求存,李煜其实是颇有不喜的。
    抚远卫所武官们的全面溃败,导致李煜此次抚远之行,难度骤然而升了几个层级。
    这种情况下,不管什么原由,第一印象自然是好不了。
    但此人进退有度,能识时务,晓厉害,就已经是个不错的傢伙了。
    这份镇定,让李煜眼中的一丝不喜悄然散去。
    收回目光,李煜这才接过刚刚张承志的话尾,颇为讚赏道。
    “好,贤弟果然勇武!”
    李煜对张承志的印象,逐步开始有所改观。
    张承志起码用行动证明了,他不是个胆小无能的窝囊废。
    如此看来,张承志这个百户武官,也是正经操练搏杀过的,不是那种赶鸭子上架的花花轿子。
    在当今世道,像他这样的人便已可堪一用。
    李煜再道,“我也不再瞒贤弟。”
    “此行我欲往商户赵家,不知贤弟可能有所指教?”
    来了!
    张承志心中一凛,隨即涌上一阵狂喜。
    李煜这话,也算是开诚布公了。
    其实也谈不上什么信任不信任的。
    只是,反正赵府就摆在那儿,张承志跟著他们继续走下去,知道他们的目的地也是迟早的。
    拿这件不算秘密的秘密,来拉近距离。
    起码算是让双方的磨合能有个更好的开始。
    张承志先是赶忙推让道,“大人,实在是不敢再与大人称兄道弟,属实是折煞我了。”
    “哎——”说到这儿,他情绪又难免低落,嘆了口气。
    枉活二十余载,所积功业,却是一夕尽毁。
    他缓过精神,还是赶忙补救道。
    “我观大人有此等精壮甲士数十眾,必是出身幽州李氏无疑。”
    “大人称我贤弟,我却不好再得寸进尺。”
    “大人只需当我是手下客將,卑职也愿竭力相助於大人!”
    养下的家丁数量,基本决定了一个武官基本盘的实力。
    没有外力仰赖的情况下,一个籍籍无名的百户武官,至多也就能做到张承志这样的水平。
    多年积攒的家底,养下十二三个家丁,便是费了狠劲儿了。
    哪像是顺义李氏,就连一些被朝廷发配的犯官家眷,当初都敢过上一手。
    这与李氏的官场关係,武官家底都脱不了干係。
    客自然是隨主便!
    李煜沉默点头,算是应下双方此刻的关係。
    张承志鬆了口气,继续道。
    “对赵氏,我也有所了解。”
    说起来,还是颇为让人眼红羡慕的。
    赵氏女嫁入李氏旁支。
    这才是抚远官场上下,愿意给一介商贾赵氏,走私塞外,却大开绿灯的原因。
    否则,若只是为了一点儿添头似得银钱。
    抚远县內的文武官吏,也犯不著搭上自己的前途和脑袋,一起绑上赵家这条不起眼儿的小破船。
    大伙儿还不是为了沾沾赵氏的光。
    和幽州李氏拉上那么一丝半点儿的关係不是?
    再加上此刻李氏人来寻赵氏人,这莫不就是亲家救亲家?
    张承志真是懊悔,自个儿怎么就没个好运。
    他这辈子,真就是缺了个嫁进李氏的姊妹。
    这还是得怨自个儿老爹,当年娶妻不生女,实在是不爭气吶。
    张承志指向赵府方向,拋出了第一个关键信息。
    “若大人是寻赵家,那倒確实是来的不晚。”
    “赵家的公子僕役,私底下惯往草原上跑马行商,故此他府里缺不了兵刃,都是府库里发下的朝廷规制的上好刀剑。”
    只要肯花钱,有关係。
    卫所武官其实也乐得把武库里的富余刀枪卖上一卖。
    而赵府,有关係!有钱!
    那他家,自然就是抚远卫千户所武官们最好的买卖合作对象。
    而当下世道。
    有武器,意味著赵府就有更为充裕的自保能力。
    他顿了顿,给出了最后的,也是最重要的结论。
    “我曾在塔上看见过,衙前坊的赵府,如其他大户一般。”
    “他们为了躲尸,把人都迁到后院集中安置了。”
    “此外,衙前坊尸鬼虽也不少,但多为坊內小户遭难。”
    城中尸乱,坊內小户自然是难熬。
    百姓家中地方小,没有私井。
    想取水,就得冒险出门去街巷共井打水。
    小民小户的院墙也不高,院门更谈不上多厚实。
    一旦被尸鬼破门,也就只能试著爬到屋顶去苟延残喘。
    可坊內如赵家这样的商贾大户,院墙高耸,院门高大镶钉。
    平日里,更有余財在府內打水井自用。
    尸乱至今,自然也就无需冒险出府取水。
    守府拒尸,也有签了奴契的家生子们效力。
    “坊內尸鬼数量不够密集,自然也就不曾翻入赵府之中。”
    李煜頷首,眼底不可避免带上一丝鬆弛。
    如此说来,目標就明確了许多。
    进入赵府后院,找到李云舒,即可出城归返。